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圖文創作
他不常說話。並不是討厭說話什麼的,而是不知道該說什麼。
嵐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她從來不知道自己生存的意義。有記憶以來,就是偷竊。餓了就偷吃的、冷了就偷穿的、渴了就偷喝的……狼狽的、骯髒的苟延殘喘,但她還是繼續的活著,為什麼?自己也不知道,不去思考也不去探究,只是繼續。
為了生存,甚至不惜雙手染血。只要是妨礙自己生存的人就殺,在嚴酷的現實中她學會了戰鬥以及殺人,靠著後天鍛鍊的敏歲觸感、她得以達成一切她想要的,在黑暗中的生活。
嵐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